把法律援助志愿工作做好做长久
记全国优秀律师马兰
□ 本报记者 张晨 黄洁
“边疆小村寨,你是百姓贴心人,崎岖羊肠路,你是普法好使者。风沙漫漫,无怨无悔,万里走单骑,你的足迹踏遍边疆五省区,一心助他人,你把光明带给千家万户。”这是法援律师马兰在获得“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”时的颁奖词,也是她法援10年的真实写照。
法援10年,马兰用了大量时间摸索、总结、实践法援经验,办了很多案例,帮助了很多人。在这个过程中,马兰意识到:要想实现人生最大价值,必须把自己的生命融入更广大的人民群众中。
2010年,司法部、团中央联合组织发起“1+1”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。当年7月,马兰毅然加入了“1+1”这支队伍。她告别家人,背起行囊,踏上了人生中第一次志愿者之旅,服务期限一年。她的目的地是甘肃省山丹县,属于传统的塞北大漠地区。“不止一次被人问起,为什么选择做一名志愿律师?北京律师人数上万,多我一个不多,少我一个不少,可是在偏远地区,律师却极缺,老百姓该有多无助。”马兰说,“我一直希望做点公益,成为志愿律师圆了我多年的梦。”
在山丹县的一年志愿服务期快要结束时,马兰毫不犹豫报名去了西藏,理由很简单:“甘肃都这么缺律师,西藏一定更缺。”
回忆在西藏的工作,马兰在日记中写道:“我在西藏一干就是两年。两年的志愿经历,让我对西藏产生了很深的感情,让我对藏族群众产生了很深的感情。”
马兰继续奔走在法援之路上:2013年7月,云南西盟;2014年7月,贵州省黔西南州。
这些年不管在什么地方,马兰对自己要求都很严格,除了在法律服务专业上的技能提升外,她还要求自己在心理辅导方面也多多学习,“因为我经常面对的是困难群体,我能做的除了法律援助之外,更多的是一种心理上的疏导”。
2015年7月,马兰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楚县进行法援服务,办理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。受害人是一名维吾尔族青年,他下班收工时不慎从房顶失足坠地身亡。包工头刚承包工程不久,经济不甚宽裕。马兰先是耐心做包工头的思想工作,释法明理,之后又安抚受害人家属,告诉他们事情一定会有解决办法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在法律和信义双重压力下,包工头答应想办法凑钱。马兰敦促包工头必须在调解当日一次性把钱付清。达成协议那天,受害人家属向马兰表示感谢的情景她仍历历在目。
新疆志愿服务期结束后,马兰选择来到青海,在青藏高原上继续挥洒她对公益事业的热情。
这次她被派到果洛藏族自治州和玛多县,海拔均超过3800米,玛多县海拔4300米,是青海省海拔最高、条件最艰苦的一个县,藏族人口众多。在这里她同样经历了睡眠差、胸闷气短、掉发等诸多高原反应,但既然来了,马兰从没把困难当回事儿,而是全心全意地投入工作中。
孙某做工时不慎左眼受伤,做了眼球摘除和安装假晶体手术,通过诉讼,马兰帮他获得了80余万元的赔偿。康吉卓玛离婚,通过法庭调解,马兰帮她赢得100多头牦牛中的大部分。多年的老上访户,马兰热情接待,并设法帮他找出最佳解决方案。
2018年7月,马兰来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,继续她的法援之旅。
刘某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农民,因为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当地检察院起诉至法院。没想到马兰接手案件后,因说话热情、办事诚恳打动了她的心。马兰用了半个月的时间看材料、梳理案情,终于找出案件关键点——诉争土地不是农用地,而是国有土地,并以此介入,刘某最终一审被判无罪。直到今天,刘某一直和马兰保持联系。
2019年7月,马兰来到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。她办理了一起84岁失明老人不当得利返还案,为案件线索四处取证,在法庭上据理力争,跑前跑后往返于法院和老人家中。老人不认识字,马兰就把法律文书一句一句念给她听;她听不懂法律术语,马兰就用大白话一字一句地解释给她听。案件顺利调解解决,对方给付老人12万元,老人高兴得合不拢嘴。
2020年,新冠肺炎疫情暴发。抗疫期间,马兰坚持值班,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。自农历大年初一回到和林格尔县后,她就一直没有回过北京的家。虽然家有年近80岁的老母亲一直等她归来,但她一再安慰母亲,再等等,等忙完了,疫情过去就回家看她。
本届服务期满后,马兰会再次踏上征程,继续她的法援人生。她说:“我的初心就是,既然选择了做一名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,就尽力做好做长久。” 【编辑:王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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